湖北教师招聘试题资料

首页 > 湖北教师考试 > 教师招聘试题资料

2.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

未知 | 2023-01-12 16:11

收藏

  2.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累犯也可以宣告缓刑

  B.缓期考验期不能超过5年

  C.被判处拘役的犯罪人不得宣告缓刑

  D.缓期期间不执行主刑、也不执行附加刑

  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罚的具体运用。B项正确,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由此可知缓刑考验期不能超过五年。A项错误,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C、D项错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上述规定可知,拘役是可以缓刑的,缓刑后还要执行附加刑。故本题选B。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