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是现在招聘考试中常考的模块之一,法规的内容考察细致,庞杂,是很多考生在备考中的瓶颈,可幸的是,法规在考试中经常以客观题的题型考察,其中,数字成为了客观题中的“座上宾”,下面结合常考的法规,梳理梳理考试中常遇到的数字考点。
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1.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2.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3.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二、《幼儿园工作规程》
1.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
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2.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3.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
4.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 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 6周岁)35人,混合班 30人。
5.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正餐间隔时间为3.5-4 小时。
6.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7.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
8.幼儿园应当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9. 幼儿园园长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并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0.幼儿膳食费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10年修订)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四、《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1.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2.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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