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备考技巧

首页 > 湖北教师考试 > 备考技巧

教师资格证幼儿综合素质记忆口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

湖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 2021-08-30 11:30

收藏

教师资格证幼儿综合素质记忆口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

  教试笔试报名方式:

  ①首先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华图教师资格证考试微信公众号。

  ②点击菜单栏“教资笔试”,选择“报名入口”,即可直接进入湖北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入口

  2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第三十八条

  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第三十九条

  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图图记忆小口诀:

  严重不良予处罚,十四不到予训诫;

  不满十六父监管,必要时候府收容;

  收容期间保教育,解除收容不得歧。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