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75号)、《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授课试讲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作为教师的基本条件、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创新能力等。
(一)面试试题结构及时间
l.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试题3道,主要测查综合能力,分数占比为面试总成绩的30%,每道题的答题时间为5分钟,共15分钟。
2.授课试讲:满分100分,主要测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数占比为面试总成绩的70%,时间15分钟。
(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三、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
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四)结构化面试15分钟,授课试讲15分钟。计时器摆放置考生视线范围内,由计时员分题计时,答题时间到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一般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上午8时30分。
面试地点: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综合楼8楼。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明确)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湖北省民政厅和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此次招聘我校无任何其他报名地点、方式,不指定面试复习教材。请各位考生不要轻信不法培训机构和个人发布的虚假诈骗信息,谨防上当。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173016(学校党政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563550(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附件: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