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中原工学院的近百名大学生接到通知,参与该校学生社团组织的一个“社会实践”。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被带到一处工地,分发了安全帽冒充农民工,在寒风中站了两个多小时,迎接公司领导的视察。(12月21日《大河报》)
本以为参加的是学校社团组织的社会实践,谁知却是冒充工地上的农民工迎接公司领导视察。这样的“社会实践”不仅对冒充农民工的大学生是弄虚作假,也蒙骗了来视察的公司领导,如此挂着羊头卖狗肉的“社会实践”,还是越少越好!
学生之所以参加这样一场有名无实、严重造假的社会实践,其来有自。给大学生联系这次“社会实践”的学校社团负责人,称参与该“社会实践”可以获得“社会实践证明”, 可以在星级评定上获得加分,而学校显然对“社会实践”有相关的要求,比如达到一定的积分,比如跟相关的“评先树优”挂钩,甚至跟以后的就业情况紧密联系。既然这样,学生对“社会实践”的重视,也在情理之中。
但我们所说的“社会实践”,应该是名副其实的社会实践,而不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弄虚作假,甚至羼杂利益勾连的“社会实践”。弄虚作假且勾连利益的“社会实践”已经变了味,脱离了社会实践的本意。本来,要求学生参与一定的社会实践,就是着眼于学生参与社会事务,为以后踏入社会积累人生经验。如果学生在社会实践方面造假,无疑已经扭曲了社会实践的原有面貌。这种建立在利益勾连和弄虚作假上的所谓“社会实践”,只会更加扭曲社会实践的意义,并且给学生一种邪恶的诱致作用。
学校社团组织学生参加弄虚作假的所谓社会实践,是对学校、社团以及学生本人的三种伤害。虽然联系此次“社会实践”的社团负责人已表示了悔意,学校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今后要加强社团管理,禁止社团参加营利性活动,但这起组织大学生冒充农民工的“社会实践”,背后应该深思的东西显然不止如此。
首先,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是否应该有改革的必要?媒体已经报出不少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就业协议存在造假情况,但学校只要看到相关的材料和大红印章,根本不考虑这些是如何得来的。对社会实践和就业协议的相关规定是否该做出变革了?其次,对学生社团组织活动“拉赞助”的行为,是否该有相关的制度约束?如何切断其中那些暧昧的利益勾连?比如中原工学院某社团组织学生冒充农民工迎接领导视察,得到的回报是该公司可以为社团组织活动提供礼品和条幅等“赞助”。再次,涉事公司组织大学生冒充农民工迎接领导视察,弄虚作假之风盛行的背后,能否保证其业务的质量和整体声誉呢?须知弄虚作假损害的最终还是公司的长远利益。
组织大学生冒充农民工迎接公司领导视察,这起勾连了社团、学生以及公司的所谓“社会实践”,应当引起社会的深思。(凌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