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录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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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海关考录第二批拟录用人员公示的通知

全国海关 | 2013-06-0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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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经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缉私警察职位)和考核,拟递补录用巩翔等18人为公务员(详见附件),并自即日起公示。

  公示为期7天(6月6日至6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或者相关招考海关书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海关总署联系方式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传真010-65195550。各招考海关地址及联系方式请见中国海关考录网首页。

  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

  2013年6月6日

  附件:全国海关2013年度考录第二批拟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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