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经省法院党组研究,确定1052职位拟试用人员为贺新安。
现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月17日-4月23日)。公示期间,对拟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方式向省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干反映。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省法院政治部人事处,邮政编码:430071,电话(传真):027-87220688。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湖北省法院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