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4日15:00—9月29日15:00。
现场确认时间:9月25日—9月30日(有效工作日)。
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户籍在十堰市郧阳区的社会人员;
2.持有十堰市郧阳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十堰市郧阳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4.在十堰市郧阳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 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