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湖北省考留学回国人员应该准备哪些资审材料
24湖北省考资审所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①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②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③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尽量和报名时候信息一致。)
④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 报名资料上填写的各类证书、奖励,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印件盖章:学校颁发奖励证书去学生处;成绩单去教务处;四六级、计算机二级等职业证书不用盖章)。
考生按身份类别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非应届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
3、社会在职人员
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离职证明。
②个人详细履历 (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③个人档案存放地点、起止时间的说明。
④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在多家基层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按照个人经历,分别提供各阶段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3、定向招聘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出具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等职位的考生
报考“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招录机关通知,做好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
6、“退役军人”或“高校毕业生士兵”
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职位规定的其他材料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留学回国人员等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解约或无业的考生
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证明;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应出具失业证或相关失业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交失业证或相关失业证明;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如何提供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可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足以证明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在考察阶段,招录机关要对考生的实际工作经历进行复核。考生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注:各部门资格复审材料要求不同,考生应以报考部门发布的具体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