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报时间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8日7:00—9月28日17:00。
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网报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申请人以各地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申请人可通过《黄冈市各地认定机构发布公告网站和联系方式》(附件4)查询。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黄冈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在黄冈市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