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子税务局上增值税已经申报成功且扣款的,可以作废。但是需要通过税务局进行操作,并且多缴的税款是无法返还现款的。
申报期内,纳税人如果在完成申报后发现申报有误需作废重报的,在当期无应缴税款或有应缴税款但并未扣款的状态下是可以自行作废申报表的。如果是在已发起扣款但扣款未成功的状态下,则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作废申报。如果是在扣款成功的状态下,则不能作废申报,建议填好正确的申报表(加盖公章),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更正。
如果在财务报表申报成功后发现数据出现错误,则可以直接将其修改为正确的数据,保存重新发送,税局以最后一次的申报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