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方案《岗位目录》中所列的内容,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考试相关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谈和试讲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7831485(区教师发展中心)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