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确认:
2023年4月4日9:00至4月7日24: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殊情况退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实行先缴后退,先在网上报名缴费后,可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凭有效证明材料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地址:十堰市白浪中路88号4楼4011,联系方式0719-8319860)申请退费。
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4月12日9:00至4月15日9:00之间登录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19-8319860、0719-8319271)。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3份),请考生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