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0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从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形象气质佳、开朗大方、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02岗位要求
1.具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2.持有或1年内取得相关专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
3.有高中或中职教育经历的骨干教师、班主任和管理经验且优秀者优先。
03有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
3.与其他单位仍保留有劳动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