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占根据税法和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依据的财务会计制度往往是不一致的。当企业进行财务、会计信息处理管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