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材料
1.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照片);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说明:2023届应届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请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或院系推荐意见。
4.教师资格证;
如报名时暂无教师资格证,考生需签订承诺书(附件3),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荣誉证书等材料;
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报名表、承诺书收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