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原则,全省统筹、统一报名和笔试,市县各负其责、同步实施,主要采取县域统招和乡镇定招的方式(县域统招,即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招聘岗位、专业和组织招聘,应聘人员“志愿到县、不到具体单位”,考试结束后,由县(市、区)按考生成绩统一组织选岗。乡镇定招,即以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直接定岗招聘)。
(二)考试考核方式。对定向招聘对象、社会招聘对象,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的方式;对考核招聘对象,主要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当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多于岗位计划数时,也可以采取考核考察、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竞争择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