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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

未知 | 2023-11-0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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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成员不能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C.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个人的干涉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同时第127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不论哪一级的人民政府都是没有权利管理监察工作的,D项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3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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