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 (单选题) 李庄和赵庄为相邻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李庄的村干部就此事请示乡政府。下列哪一种答复意见是错误的?
A.“这件事,乡政府可以出面召集你们双方协商解决。”
B.“如果你们双方达不成协议,我们乡政府是无权处理的。”
C.“你们可以去县政府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去县法院起诉。”
D.“在纠纷解决之前,你们双方必须维持土地利用的现状。”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土地管理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李庄与赵庄之间的土地所有权纠纷,应先经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后才能向县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向县法院起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A项:根据上述规定,李庄与赵庄可以就土地纠纷进行协商解决。
B项:根据上述规定,李庄与赵庄的土地纠纷属于单位之间的纠纷,乡政府无权处理,只能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D项:根据上述规定,在李庄和赵庄土地纠纷解决之前,双方应维持土地利用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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