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目
甲是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一座房产出资,后因病死亡,其子乙10岁。下列关于乙的权利及其行使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多项选择题
- A、乙因继承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B、乙可以要求分割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 C、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可以成为合伙人
- D、如果按照退伙处理,对甲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可以采用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优质答案
答案:B,C,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第52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入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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