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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14人】

未知 | 2024-04-2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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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乡村医生队伍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文件要求,我市计划招聘14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4名。

  (二)招聘岗位:详见《宜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申报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符合在宜城市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目前在村卫生室服务的在岗大学生村医。

  (二)招聘单位范围。乡镇卫生院,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刑事处罚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及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和初审均通过宜城人事考试网(www.ycrsksw.org.cn)进行。

  2.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5日17:00至2024年4月26日17:00,报名窗口于2024年4月26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报名办法

  (1)报名通过宜城人事考试网(www.ycrsksw.org.cn)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应在2024年4月25日17:00至2024年4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宜城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如考生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资格初审由宜城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方可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此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如有疑问请咨询市人事考试院综合股4217121,涉及人员招聘条件和资格的问题请咨询市卫健局基妇股,电话4227020。

  (4)查询初审结果、确认。2024年4月25日15:00至2024年4月26日18:00,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成功后,考生应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面试时使用。

  根据市卫健局基妇股前期摸底上报及各级审核确定的人员,由市卫健局基妇股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宜城人事考试网报考所在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已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7:30。

  (2)地点:宜城市人事考试院四楼。

  2024年4月30日上午7:40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考生务必携带居民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7:10—7:25到宜城市人事考试院三楼综合股领取)参加面试,联系电话:0710—4217121。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按岗位成绩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三)资格复审

  按面试成绩和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审由卫健局基妇股、人事股组织招聘单位在指定地点进行,参与资格复审对象需提供的材料: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在其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工作的在岗证明;两张小2寸登记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市卫健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体检。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市卫健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标准,结合实际需要拟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实施考察工作。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六)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在宜城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结果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招聘结果备案及上编手续。

  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群众反映问题查实或者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统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原则上受聘人员在原村卫生室履职,无岗位选择情况下在全市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范围内进行调剂,单个村卫生室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不超过1人,如有多名受聘人员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的,可在本乡镇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宜

  1.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务须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考试公告和相关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市卫健局基妇股,电话0710—4227020。

  3.网上报名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市人事考试院综合股0710—4217121。

 

  宜城市人事考试院

  2024年4月25日
 

  附件:2024年宜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表.docx

 

  来源:https://www.ycrsksw.org.cn/article/ShowArticle.aspx?ID=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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