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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招聘考试每日一练(2024.3.25)

湖北人事考试网 | 2024-03-2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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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单选题)关于地下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地下水能在岩石孔隙中自由流动

  B.沙漠地区的地下水资源严重匮乏

  C.地下水的无机盐含量比地表水更高

  D.敦煌月牙泉是地下水溢出地表形成的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和地下水有关的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目前在世界各大沙漠和干旱区几乎都发现大量的地下水资源。沙漠地区独特的地形和地质构造条件有利于地下水的贮存。而我国沙漠地区地下水储量约有1300多亿立方米,具有丰富的水资源。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地下水是指埋藏在地面以下,存在于岩石和土壤的孔隙中可以流动的水体。根据地下埋藏条件的不同,地下水可分为上层滞水、潜水和承压水三大类。地下水能在岩石孔隙中自由流动。

  C项:地下水是降水或地表水经过土壤地层渗流而形成的。一般地下水经过土壤地层的过滤,所含悬浮杂质较少,常为清澈透明,但一般溶解的无机盐含量较高,硬度和含矿物质高。

  D项:月牙泉的形成主要得益于月牙泉所处的地质结构、低洼的地形条件和区域性地下水位较高等因素。西北部平原区地下水通过地下径流进入泉域后,在地形较低的洼地溢出地表,即形成了月牙泉。

  7.(单选题)习总书记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是“三农”工作头等大事。下列有关我国粮食生产安全的表述不准确的是:

  A.我国粮食总产量连续八年稳定在1.3 万亿斤以上

  B.2021年我国启动了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

  C.2021年我国人均粮食产量超过480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粮食安全线

  D.我国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发展迅速,截至2022年9月,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0%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22年我国将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2022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表示,2022年国家启动实施了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并非2021年。B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国家统计局公布,2022年我国粮食总产量13731亿斤,比上年增加74亿斤,增长0.5%,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A项正确,排除。

  C项:中共中央宣传部就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邓小刚2022年6月27日表示,2021年我国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3657亿,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83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粮食安全线,做到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C项正确,排除。

  D项: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发展,粮食生产进入机械化主导的新阶段,截至2022年9月,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2%,各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均超过80%。D项正确,排除。

  8.(单选题)甲经朋友介绍,与乙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一份,认购乙开发商开发的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室商品房一套,以该套房屋开盘价的80%结算。此时乙开发商在该小区开发的商品房尚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开盘后,乙开发商将该套房屋售予他人。甲得知后将乙开发商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商品房认购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应驳回甲的起诉

  B.乙开发商违反预约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庭应判决乙开发商赔偿甲的机会损失

  C.开发商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前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认购书无效,法院应判决甲败诉

  D.开发商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前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认购书有效,法院应判决甲取得认购商品房所有权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相关知识。

  第二步,预约合同本身就是一种契约,只不过它的标的比较特殊,是一种订立契约的行为,目的是确保与相对人在将来订立特定的合同。预约义务人违反预约合同的责任,在性质上属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实际履行和赔偿损失。因此,乙开发商违反了预约合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商品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看是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出卖人是否有收受购房款的行为。另外,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法院不能直接驳回甲的起诉。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选项中的房屋认购书无效。《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开发商需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甲损失的义务,法院不能判决甲败诉。

  D项:《民法典》第20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属于不动产,甲并没有办理相关登记,因此也不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9.(单选题)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乡试第一名为:

  A.榜眼

  B.会元

  C.解元

  D.状元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历史知识。

  第二步,乡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中试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试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榜眼是科举时代的一种名次称号,是在中国科举制度中的殿试中取得进士考试第二名的名称。A项错误。

  B项:会元是指会试(科举考试)的第一名。科举制度中,乡试后次年春天在京城礼部举行会试,举人参加,第一名称会元。B项错误。

  D项:状元是科举考试殿试中考取第一名的人。D项错误。

  10.(单选题)我国“南水北调工程”中的东线工程从长江下游扬州江都抽引长江水,利用()及与其平行的河道逐级提水北送,输水到天津。

  A.京杭大运河

  B.输水总干渠

  C.汉江

  D.淮河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地理国情。

  第二步,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中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分别在长江下游、中游、上游规划了三个调水区,形成了南水北调工程东线、中线、西线三条调水线路。其中,东线工程规划从江苏省扬州附近的长江干流引水,利用京杭大运河以及与其平行的河道输水,连通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东平湖,并作为调蓄水库,经泵站逐级提水进入东平湖后,分水两路。一路向北穿黄河后自流到天津,从长江到天津北大港水库输水主干线长约1156千米;另一路向东经新辟的胶东地区输水干线接引黄济青渠道,向胶东地区供水。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输水总干渠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一期的内容。从加坝扩容后的丹江口水库陶岔渠首闸引水,沿线开挖渠道,经唐白河流域西部过长江流域与淮河流域的分水岭方城垭口,沿黄淮海平原西部边缘,在郑州以西李村附近穿过黄河,沿京广铁路西侧北上,可基本自流到北京、天津。输水干线全长1427公里(其中天津输水干线154公里)。分两期实施。

  C项:汉江,为长江最大的支流,也是长江最长的支流,在历史上占居重要地位,常与长江、淮河、黄河并列,合称“江淮河汉”。汉江上游的丹江口工程已成为华中电力系统最重要的调峰、调频电站之一,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引水水源。

  D项:淮河位于中国东部,介于长江与黄河之间,是中国七大河之一。古称淮水,与长江、黄河和济水并称“四渎”。淮河发源于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西部的桐柏山主峰太白顶西北侧河谷,干流流经河南、安徽、江苏三省,淮河干流可以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三部分,全长1000公里,总落差200米。南水北调工程建成后,将长江、淮河、黄河与海河连接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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