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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2025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恩施州教育局 | 2025-04-0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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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定机构

  (一)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络报名时选择恩施州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选择户籍或有效居住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为现场确认点。

  温馨提示: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不用前往州教育局,认定资料由县市和高校现场确认点统一上报州教育局。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州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均需选择户籍或有效居住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为现场确认点。

  温馨提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请关注各县市教育局和相关高校公告,恩施州各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及查询网址附后。

扫码关注回复“认定”获取湖北各地区教资认定公告及认定流程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州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恩施州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恩施州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恩施州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

  (四)驻恩施州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五)在恩施州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时间和地点

  恩施州2025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根据不同的认定对象,按照时间节点分两批进行认定。

  (一)第一批

  1.网报时间:2025年4月14日8:00 — 4月25日17:00(湖北民大免试师范生报名时间以高校通知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5月12日— 5月16日(工作时间)

  3.现场确认地点:详见各县市和高校认定公告

  4.具体认定范围和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第二批

  1.网报时间:2025年6月18日8:00 -6月20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6月27日(工作时间)

  3.现场确认地点:详见各县市认定公告

  4.具体认定范围和对象: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温馨提示: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批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和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无法申报、认定(州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

  四、认定条件

  (一)学历标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高中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高中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严格按《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第一批第二批认定对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时间结束,为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果有效期。请申请人按照所对应的现场确认点公告要求选择体检医院。所有体检项目完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并有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才是有效体检结果(体检表需A4正反面打印)。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温馨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五、认定流程(温馨提示: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按本公告的条件和流程办理)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2.报名

  在我州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网报时,请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以户口本申请的选择“户籍所在地”;以居住证申请的选择“居住地”;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2)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恩施州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地或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选择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学院为现场确认点。

  (4)其他。 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温馨提示:自2024年开始,核验学历需要通过学信网APP进行精准扫码授权。以往核验过的学历也需要重新核验。系统升级还兼顾到账号登录界面优化、全程网办材料上传个性化选择功能及上传材料环节前置、个人照片上传处理功能优化等。相关内容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常见问题”了解。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打开的页面中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签名”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温馨提示: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申请人,登录账号后,点击 “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有修改图标,点击该图标,可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在“网报待确认”和“材料待完善”的状态下,可以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如果为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确认点,将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

  1.形式:以各现场确认点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现场确认形式为网络提交的现场确认点可不提供);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3)申请人为恩施州户籍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在居住地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未在规定时间段、未使用规定体检表、未在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5)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美颜照片、衣冠不整照片无效,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8)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9)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集中受理

  州教育局受理各现场确认点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第一批截止日期为5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7月1日。

  (四)审核认定

  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公示,自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制发证书

  凡经过审核,并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制好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一证一表”领取地点为各现场确认点(各县市教育局、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学院)。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2.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3.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及时截图,依据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

  4.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资料袋封面等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样,可在本公告下方“申请教师资格有关表格”下载。

  附件:

  1.恩施州各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审核点)联系方式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4.资料袋封面

  恩施州教育局

  2025年4月8日
 

2025年4月8日    

 

原标题:恩施州2025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jyj.enshi.gov.cn/tzgg/202504/t20250408_16863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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