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试阶段备课写教案的环节自己不能带课本,也不能带其他的教辅资料。在抽签确定面试(试讲)的题目后,考试的组织者会提供与题目相关的课本,考生按照提供的课本进行备课,备课的教案至少是一个课时的完整教案。
面试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面试程序:
考生进场。考生持相应身份核验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指定的候考室。迟到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身份核验。监考教师核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以及面试考点、考试时段、报考学段与科目等信息,组织考生签名,宣读《面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摘录)》和注意事项,提醒考生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分组抽签。监考教师按照考点安排,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顺序抽签,登记考生抽签顺序号。维持候考室正常秩序。
面试环节。包括以下步骤:
抽题。按照考点安排和抽签顺序,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抽题室,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
评分。面试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和细则,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结果。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主考官签字确认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