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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告:湖北省政府研究室

湖北华图 | 2019-06-1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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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查,现将省政府研究室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5日(周六)下午14:30-17:30。

  地点:省政府大楼428会议室。

  三、考试范围

  围绕省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能工作和业务来确定,包括起草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及其他综合材料,重点考察考生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

  四、有关事项

  (一)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生应在6月15日下午14:10前到达专业科目考试考场,14:20仍未到达考场的,按弃权处理。请考生届时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

  (三)根据岗位要求,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结合研究室工作,起草相关文稿,总分100分。综合成绩折算方法: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 ×0.4+专业科目笔试×0.2+面试成绩×0.4。

  (四)专业科目考试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五)考生不得在答题卡中提及本人、家庭成员的姓名、本人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请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近期注意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人及电话:陈俊丽,027-87235427。

  附件: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湖北省政府研究室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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