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北公务员笔试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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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招聘人员参加湖北省考资审要准备哪些材料?

未知 | 2024-04-1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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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所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①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②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③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尽量和报名时候信息一致。)

  ④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 报名资料上填写的各类证书、奖励,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印件盖章:学校颁发奖励证书去学生处;成绩单去教务处;四六级、计算机二级等职业证书不用盖章)。

  职位规定的其他材料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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