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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考外交部关于提交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所需材料通知

外交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 2018-01-2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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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国家公务员笔试已于2017年12月10日结束,笔试成绩于2018年1月24日可查。湖北华图【微信号:huatu027】特将2018外交部国考关于提交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所需材料通知发布如下。需要交流国家公务员考试学习经验,请加入【2018国考面试上岸群:584211943】,咨询电话:027-87870401

  外交部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定于2月3日至8日在北京集中举行。根据考录工作安排,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通过外交部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提交材料考试报名系统定于2018年1月26日8:00至29日18:00开放,报考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职位的全体考生须按时登录系统,准确、如实、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并撰写提交《自述》,有留学经历人员还须撰写提交《在国(境)外留学期间的情况说明》(有关撰写要求自26日起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看)。
  二、现场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外交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对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对留学回国人员)参加考试。凡报考职位对外语水平有要求的,考生面试时须出具相应的外语水平证书,并提交复印件。此外,面试时考生还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须注明培养方式,如统招统分/定向/委培等)。
  (二)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此外,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及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须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均为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为复印件的,须现场出示原件,复印件上由本人亲笔签字。请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附件:
  外交部干部司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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